(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自备案材料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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