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其中,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请人于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申办”,跳转至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后,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资料,进入一般申请流程。
审核时间:
受理后当日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受理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复核程序,确定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如申请人确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补充合格资料的,可重新提出申请。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支付流程。
办结时间:
承诺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9个工作日
发放时间: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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