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人员申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办理未就业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号信息提出见习申请;16-24岁深圳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可直接登录业务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信息提出见习申请。
(二)见习岗位匹配。
申请通过的见习人员可登录业务系统或参加青年见习专场招聘会,查找岗位信息,自主选择。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推荐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洽谈面试,双向选择。
(三)见习协议签订。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通过岗位匹配达成见习意向的,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上岗。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协议,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见习人员即可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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