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遵守我区行政服务大厅相关防疫要求,务必提前在网上进行预约,进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须佩戴好口罩和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情况下须出示“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申请人不得进入我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如违反我区相关防疫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机会。如申请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并签订好一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委托书(点击打开链接),受托人前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时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善个人信息,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相应证书信息是否已核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我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审查合格者,我局于2021年5月31日前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四)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在官网发布领取证书公告,具体领证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2918332。
(五)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我局受理后上报市教育局复审,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53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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