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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追究郑爽刑事责任?上海市税务局回应

2021-8-27 20:53| 发布者: nmdydzzl| 查看: 42| 评论: 0| 查看评论

【是否追究郑爽刑事责任?上海市税务局回应】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郑爽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官方回应是否会对郑爽追究刑责本案中,郑爽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新华社)

是否追究郑爽刑事责任?上海市税务局回应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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