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籍申请人
1.《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发证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
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
《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1年4月15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2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
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2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6外,均须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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