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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深户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时间要求

2021-9-10 20:18| 发布者: 启ccq| 查看: 37| 评论: 0| 查看评论

租赁凭证要求

租赁凭证要求:

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2021年盐田学位申请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根据上面的信息,需要申请2022年学位的家长,可以提前准备好房屋租赁凭证

盐田区2022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2021盐田区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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