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已查明,郑爽在2019—2020年末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目前,郑爽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郑爽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已对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同时,郑爽多部作品被下架,其微博被永久禁言。经查询,郑爽及其工作室微博主页均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账号永久禁言。此外,张恒也因违反社区公约,账户暂时处于禁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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