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二)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
(三)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家长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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