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
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
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
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公布名单,7月29日。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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