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申报时间由于宝安区学生申请人数较多,为了保证学位补贴申报工作能顺利进行,避免发生系统网络堵塞,现按街道分批次进行网上申报,5月17日先面向新安街道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开放申报。
其他街道学校学生家长留意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下发的正式通知时间,做好申报准备。
石岩街道所属学校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开放申报功能,5月31日(星期一)下午 6:00关闭所有家长网上填报功能,不再延续开放填报功能,此次申报没有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享受补贴。
对因家长原因错过申报时间或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享受补贴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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