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学期插班生和上学期申领过我区学位补贴学生(不需要上传证件照片)
本学期插班生和上学期已在我区成功申请学位补贴的学生,家长本学期仍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原则上以上学生申报后可以直接通过审核。如原填报可更改项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先对已发生变动的填报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然后再点击提交。本学期插班生和上学期申领过我区学位补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二)上学期已申请未通过或未申请的学生(需要上传证件照片)
上学期已申请但未通过或未申请的学生,本学期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户籍类别填报信息,并将证件照片上传到申报平台。
家长要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
以上学生申报后,需后续与各职能部门比对审核,核验结果请留意短信通知。
申请流程:
各位家长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申报,找到“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链接找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的“行政给付”栏目,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事项中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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