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已申请未通过或未申请的学生(需要上传证件照片)
上学期已申请但未通过或未申请的学生,本学期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户籍类别填报信息,并将证件照片上传到申报平台。
家长要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
以上学生申报后,需后续与各职能部门比对审核,核验结果请留意短信通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申报,找到“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宝安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
补贴金额:
根据学位补贴相关文件规定,本学期符合民办学位补贴条件的学生,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每学期35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每学期45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学位补贴审核结果与补贴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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