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插班受理时间
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5日(工作日)
二、转学插班受理地点
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
三、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及原则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转学插班,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2.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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