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转学插班时间
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受理转学插班地点
居住地段内学校(尚有空余学位)
三、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和原则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或未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学材料和积分类别参照《龙岗区2021年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4.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5.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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