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报销重疾险的费用有没有时间规定?
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如何申请理赔:
待遇一:参保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院、转诊或备案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结算,无需另行申请理赔;
未转诊或备案在异地就诊,需先完成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如重疾险达标,再至深圳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重疾险窗口提交理赔资料申请理赔;
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
待遇二:参保人使用重疾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须先至深圳市医保各分中心平安重疾险窗口申请药品使用资格登记,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待遇:
在深圳市内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申请理赔;在深圳市外使用重疾药品,须先按医保办法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在转诊或备案的医疗机构购买使用,在费用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之内可至深圳市医保各分中心平安重疾险窗口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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