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如何?
《办法》规定,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申报(劳动关系人员依法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根据省统计部门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4053.6元至20268元。
《办法》明确,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缴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费次日起生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不实行补申报、补缴费或者退费。
深圳2021年工伤保险参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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