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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办理条件

2021-9-11 17:29| 发布者: 始逐安| 查看: 37| 评论: 0| 查看评论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规定办理;

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分别按月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5%和0.2%缴纳,由原用人单位按应缴的年限一次性缴足应缴的医疗保险费。

办理材料:

1、深圳市行业统筹单位人员补齐医疗保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员工军龄审核信息表

4、人事档案

5、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6、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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