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办理深圳市社会保险门诊大病待遇核准要什么资料
1.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疾病证明材料须加盖医院医保办公室章。)
2.本人身份证(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为18岁以下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大病诊断医院自行复印。)
其他问题解答:
在市外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可以凭发票、清单及病历到所属社保分局报销,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业人员绑定社康中心后享受的门诊待遇有何规定?
答: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一档参保人在市外急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回深圳社保局报销吗?
答: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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