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参保了,现在因病住院治疗,怎么报销呢?
答:一共分两种情况:
1、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医院住院治疗的,达到理赔标准(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部分1万元以上的),在出院记帐时就自动同时结算重疾险费用了,不需要另外申请理赔;
2、在非定点、非结算住院现金垫付的情形,先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报销完成后如达到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标准的,需携带医保结算单、社保卡、银行卡前往深圳市医保局各分局的重疾险平安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国家联网的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进行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行政区域。如选择“广东省”“深圳市”,可查询深圳市已接入国家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
查询入口: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
查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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