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向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专科医生即时通过现场检查,结合临床症状及疾病证明资料进行审核。疾病证明资料不齐的补齐资料,不符合疾病诊断条件的不接受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专科医生及诊断小组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
(2)受理。
诊断医院医保办公室即时受理,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及是否符合条件。相关资料不齐的补齐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齐全、条件符合的医保办公室当场受理,通过业务系统上传申请。
(3)审核。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对诊断医院上传的申请是否填写正确及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进行特殊程序,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诊断专家再次审核,特殊程序不计入办理时间。符合规定的通过审核,不符合规定不予通过审核,直接办结。
(4)审批。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对诊断医院上传的申请是否填写正确及符合规定进行审批。
(5)办结。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因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审核或审批通过后即时办结。
(6)送达。
诊断医院医保办公室查询结果,若核准通过,参保人通过邮政快递或者现场领取《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第二联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核准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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