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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与待遇标准

2021-9-11 17:54| 发布者: 浩彼屯袄| 查看: 10| 评论: 0| 查看评论

报销待遇标准

老王患有门诊大病,想知道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与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享受门诊大病待遇时间与门诊大病认定申请时间或医保机构核准门诊大病时间挂钩:

连续参保时间满 36 个月的,从其门诊大病认定申请之日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 36个月的,自市医保中心核准门诊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待遇支付比例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小张参加了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听说到社康中心看病可享受优惠政策,是吗?

是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 由其本人个人账户支付,30% 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除外。

老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想知道有没有什么针对这些慢性病的优惠政策?

有的。深圳市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用药的参保人,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两病”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的基数支付50%;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两病”参保人年度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限额用完后,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发生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的基数支付50%;

(三)“两病”参保人(不分基本医保档次)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的基数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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