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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大病/特病认定

2021-9-11 18:10| 发布者: 风流丶阿哲| 查看: 23| 评论: 0| 查看评论

门诊特病认定

深圳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大病/特病认定?

2021年8月12日0:00起,各业务渠道暂停办理门诊大病认定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机构变更。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可提交申请材料至门诊大病诊断医院或者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先收取和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通过协同平台办理补录登记,认定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其他问题解答

参保人进行退费补记帐或补办出院结算,是否影响参保人个人待遇报销?

我市上线国家平台,参保人待遇标准不因系统切换而受到影响,参保人的医保个账使用亦不会受到影响。

参保人如何查询历史参保信息?

提供身份证原件、原参保手册或者卡、个人申请到社保机构受理窗口申请。

二档参保人没有绑定社康点,普通的感冒、发烧可否到本市三级医院看门诊?

不可以。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 第三十三条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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