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缴养老保险期间,能否申请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延缴养老保险期间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是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78001),到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提交资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工伤待遇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引告知书》并退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后重新到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对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4、审批:对审核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理结果:做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送达文书,申请人自愿选择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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