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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2021-9-11 18:13| 发布者: hqwx9471| 查看: 17| 评论: 0| 查看评论

工伤保险待遇说明

深圳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其他问题解答:

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应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一)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服务规范,全面履行服务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医疗服务;

(二)接受经办机构的工伤医疗服务监管;

(三)建立与工伤保险相关的管理制度,配备机构和人员从事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和培训;

(四)建立信息系统,开展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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