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的,75天。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深户个人缴费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在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该类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记账,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分娩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可在其分娩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职工发生分娩费用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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