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贴士一:
2021年8月17日8:00起,深圳市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中正式启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其他医保经办业务如医疗费用报销、生育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领等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医保业务办理渠道的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以下2类业务这样办:
1. 医疗、生育现金报销等涉及受理期限的业务,在业务停止受理期间临近超期的,允许其业务办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业务,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各受理窗口先收取和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补录登记,备案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医保小贴士二:
深圳市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社保(医保)自助服务终端部分医保查询和业务办理功能将受到影响,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医保小贴士三: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按月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如职工已休完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停缴社保(医保)不影响生育津贴申领,待系统功能恢复后即可申请生育津贴。
医保小贴士四:
深圳市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药品改为使用国家编码结算,部分药品由于暂未获得国家编码,无法直接在医院记账。由于医保药品按通用名管理,出现因国家编码问题无法记账的,参保人可请医院开具证明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补报销。
医保小贴士五:
新生儿首次参保后,办理医疗机构绑定业务,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办理家庭通道关联业务,目前可前往各医保分中心窗口办理。待“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相关功能完成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系统切换后,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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