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未通过“一站式”进行结算的,由个人垫付现金后凭相关资料向医保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医保机构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具体办理情况以经办机构受理为准。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然后登录个人社会统一账号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预审核』,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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