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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