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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2021-9-11 19:49| 发布者: yao20070301| 查看: 27|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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