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其他说明:
1、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过时无法取消。没及时取消且未按约到场办理的,视为爽约。
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预约黑名单,180天内不接受预约:①180天内爽约2次;②180天内取消5次;③180天内爽约一次、取消2次;④30天内取消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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