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记账或报销,再申请生育津贴。
申请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审核
(即时)系统审核报销信息。
审批
(即时) 系统进行后台信息校验。
办结
信息校验成功的业务系统即时办结。
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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