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1)申请人实名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二孩生育登记”申请。
(2)网上提交申请后,可在线关联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和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含外省签发),如无关联电子证照的材料,可拍照上传。
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在线核验电子证照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当场)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收到申请请求后,在线核验证照材料,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并提交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核(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批准决定(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作出批准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核实结果为通过,申请人户籍地工作人员通过业务系统的“签发电子证照”功能进行电子证照签发。
6.证书送达(领取证明)。办理完成后,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的“我的证照”综合类中选择添加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二孩生育登记)的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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