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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2 08:11| 发布者: 纠结的小时代。| 查看: 29|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
1.深圳市户籍(包含集体户口)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包含集体户口)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包含集体户口)为深圳市,女方户籍在市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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