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圳市已经不能办理台湾通行证自由行(G签),需要前往台湾的居民可选择其他的办理方式)
1、因私赴台的深圳户籍居民:
(一)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二)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三)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就医或陪护等。
(四)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就学。
(五)大陆近海渔船船员赴台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的。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因私事申请前往台湾的。
3、上述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二)证件内页用完。
(三)证件遗失、损毁。
4、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5、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有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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