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2021-9-12 16:31| 发布者: xinhangxing123| 查看: 57| 评论: 0| 查看评论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