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ga.sz.gov.cn/),点击『个人业务』—『户政业务』—『户政预约』
第二步:点击『户籍迁入(申请)』—『接受军转干部户籍迁入』
第三步:核对个人信息
第四步:选择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预约完成后,准备其他相关的材料,前往窗口办理后面的办理流程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2.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二)窗口现场办理
预约后申请人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当场核准袋封申请材料,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有随迁人员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有随迁人员的,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有随迁人员的还需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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