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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办理方式

2021-9-12 18:48| 发布者: hqwx9471| 查看: 10|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方式

(一)网上申办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号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材料,核验通过的,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2.审核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3.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二)现场申办

1.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ga.sz.gov.cn/),在“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业务”栏目进行预约,该业务已开通全城通服务,成年申请人可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预约后成年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提交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受理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终审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申请人在我市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申请人受理时选择邮寄准迁证的,填写本市邮寄地址。

2.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结。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等相关材料,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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