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深户申请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办理指南

2021-9-12 18:51| 发布者: 安家深惠| 查看: 22|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包含:

①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

②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

③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

(二)立户情形: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1.享有50%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任意一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

2.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以下产权,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三)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四)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深圳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申办材料

欢迎搜索并关注【深圳家】微信号:i-shenzhen,获取更多指引信息

最新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

快速
发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