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市外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人员。
办理程序:
(一)预约后,申请人或家庭户户主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
1.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办理,也可由家庭户户主代办。
2.属父母离异,有抚养权一方可直接办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出,若随无抚养权一方迁出,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按上述规定应到场办理的人员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
1.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委托代办”栏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预约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和委托编码及相应材料办理。
2.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预约后提供本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及公证委托书(收原件)前往户政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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