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深圳最新发布了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的信息,仅供参考,正式的积分标准还要以正式文件发布之后再以正式文件为准
深圳市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分值表(征求意见稿)技能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技能积分
申请人获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从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的,可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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