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深圳最新发布了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的信息,仅供参考,正式的积分标准还要以正式文件发布之后再以正式文件为准
入户申请条件:
学历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4.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其中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积分入户标准
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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