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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申请积分入户哪些情况可以额外加分

2021-9-12 21:36| 发布者: 真和叼叼| 查看: 107| 评论: 0| 查看评论

额外加分情况

以下内容为深圳最新发布了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的信息,仅供参考,正式的积分标准还要以正式文件发布之后再以正式文件为准

深圳核准类及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积分人才引进入户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分值表(征求意见稿)

1、申请人按全日制学历申报积分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②毕业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University 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的;

③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高校的。

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通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相应层次的全日制学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被国家认可学历的,按国内非全日制相应学历层次积分。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大专学历层次)的,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分。

2、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年龄

申请人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

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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