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窗口申请怎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如何区分受理机关?
(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受理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罗湖、福田、盐田、大鹏、坪山区、深汕合作区:
除市局受理外的其他所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机关为辖区分局
(三)宝安、龙岗、龙华、南山、光明区:
1.大型餐馆、中型餐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所有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机关为辖区分局;
2.除市局和分局受理外的其余业态的许可申请受理机关为经营所在地的辖区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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