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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车加装雨篷将被处罚500元

2021-9-15 20:57| 发布者: love梦之恋sky| 查看: 23| 评论: 0| 查看评论

为了遮阳挡雨,部分骑行电动自行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各种加工改造。然而,一些改装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涉及违规。

重点: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

相关法规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如下相关规定: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禁止对销售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影响安全;

(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翻新等改装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电动车改装雨蓬有哪些危害?

1、改装雨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

2、遮挡视线。特别是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的视线被遮挡,同时也增加了视线盲区,易引发事故。

3、改装雨篷改变了电动自行车的原有结构,加大了车辆的风阻,等于给电动车加了一个 “帆”。骑行人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引发侧翻等事故。

4、转弯的灵活性变差。车身改装雨篷后,因风力、体积等方面的变化,在转弯时不太好控制。

5、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一旦发生碰撞或是侧歪,由于雨篷的遮挡,驾驶人不利于及时避险而引发交通事故。

6、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带来干扰或误伤

电动自行车改装雨篷危害大,骑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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