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经南山区教育局设立备案:
经深圳市教育局设立备案:
南山区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告
现将南山区内经市、区教育局设立备案的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经市、区教育局设立备案。
2、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下、线上机构)一律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3、校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留作业。
4、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5、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对外公示,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
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任职资格信息在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超纲超前培训,不得留作业。
区教育局将持续向社会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希望“白名单”中的校外培训机构充分认识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依法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也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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