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中秋国庆加班安排补休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中秋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9月21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国庆节),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法律不允许调休,只要安排加班,就应当支付不低于300%工资。
三倍工资计算公式:
9月21日(中秋节);10月1日-3日(国庆节)
即: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00%。
9月19日、20日,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是用休息日调休过来的,如果安排加班但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工资。
二倍工资计算公式:
9月19日-20日;10月4日-7日即: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且,不能用补休来替代加班工资!
1.注意保留加班证据
加班前证据:如单位领导通知加班或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
加班时证据:如出勤记录、交接班记录与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记录。
加班后证据:如准备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2.拨打电话维权
拨打12333维权,或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名称 | 投诉举报电话 | 地址 |
福田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82918291 |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
罗湖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5438399 |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1楼信访大厅 |
盐田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5228211 | 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信访大厅105(政府广场东南侧) |
南山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6665374 | 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一楼信访大厅 |
宝安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9990000 | 宝安区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楼(新安公园正门对面) |
龙岗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8917170 |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1楼劳资纠纷接待室 |
龙华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23336155 |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劳动调解服务中心 |
坪山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84622204 | 坪山区龙坪路1-1号1楼信访大厅 |
光明区 人力资源局 | 0755-88211835 | 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区信访大厅 |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0755-28333104 | 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管委会一号楼1217 |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0755-22100654 |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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