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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中秋国庆加班安排补休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2021-9-18 06: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 评论: 0| 查看评论

  2021深圳中秋国庆加班安排补休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中秋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9月21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国庆节),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法律不允许调休,只要安排加班,就应当支付不低于300%工资。

  三倍工资计算公式:

  9月21日(中秋节);10月1日-3日(国庆节)

  即: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00%。

  9月19日、20日,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是用休息日调休过来的,如果安排加班但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工资。

  二倍工资计算公式:

  9月19日-20日;10月4日-7日即: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且,不能用补休来替代加班工资!

  

  1.注意保留加班证据

  加班前证据:如单位领导通知加班或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

  加班时证据:如出勤记录、交接班记录与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记录。

  加班后证据:如准备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2.拨打电话维权

  拨打12333维权,或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名称

投诉举报电话

地址

福田区

人力资源局

0755-82918291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罗湖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5438399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1楼信访大厅

盐田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5228211

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信访大厅105(政府广场东南侧)

南山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6665374

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一楼信访大厅

宝安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9990000

宝安区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楼(新安公园正门对面)

龙岗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8917170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1楼劳资纠纷接待室

龙华区

人力资源局

0755-23336155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劳动调解服务中心

坪山区

人力资源局

0755-84622204

坪山区龙坪路1-1号1楼信访大厅

光明区

人力资源局

0755-88211835

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区信访大厅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0755-28333104

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管委会一号楼1217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0755-22100654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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