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入伙通知书的有关提醒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二、提交租房材料的有关提醒
三、可申请学位房屋用途的有关提醒
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必备条件,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依据住房材料的备案属性)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四、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提醒
(1)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优待政策的有关提醒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届时,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申请资料将实行部门信息数据联网比对核验,教育部门以数据比对结果为准;区级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将相关人才信息统一报至区人才局核验后,根据不同类别给予相应安排。
六、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打印有关提醒
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所提供的住房申请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要求以2021年招生公告为准)。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七、核查真实居住有关提醒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八、其他重要提醒
2021年全区所有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学位锁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
深圳市坪山区学位申请房查询网址: https://psjybm.sz.edu.cn/visitpsgbxyxqf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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