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户籍学生:户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享受学位补贴。
2.非深圳户籍内地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学生)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生信息。无论家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必须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经核实因家长未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导致补贴申报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审核申请。
3.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学生本人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②学生本人无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提交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资格比对结果通过后,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公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台湾户籍学生:
学生本人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各学校人工审核通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5.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6.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