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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8 08:13| 发布者: 海纳百川| 查看: 43| 评论: 0| 查看评论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单位承担部分的10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须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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